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写应急预案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事故应急预案不一定应该是由安全人员来编制,也可以提出方案有其他人来撰写,或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第三章要求:
3.2.1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第三章要求: ......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来写。 ...企业负责人是第一安全责任人 ...
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来写。
企业负责人是第一安全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