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双方签字了,但签字后又后悔了,那么可以到交警队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满意的,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最后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可以在庭审中推翻,但非常困难。
可以在时效内提出行政复议
无法推翻
签收责任曾道人,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即使复核维持,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诉讼时,提交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是不对的,要求法院不予采纳。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