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跷的由来

2024-11-02 21:33:1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高跷,也称拐子,是由表演者脚踩木跷表演。由于表演者高出一截,观众需要仰起头来或是站在高处观看,所以也有人把高跷称为“高瞧戏”。这种活动在山西全省境内流行甚为普遍,是一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活动形式。

高跷,是舞蹈者脚上绑着长木跷进行表演的形式,技艺性强,形式活泼多样,由于演员踩跷比一般人高,便于远近观赏,而且流动方便无异于活动舞台,因此深受群众喜爱。

高跷溯源

关于高跷的起源,学者们多认为与原始氏族的图腾崇拜、与沿海渔民的捕鱼生活有关。据历史学家的考证,尧舜时代以鹤为图腾的丹朱氏族,他们在祭礼中要踩着高跷拟鹤跳舞。(见孙作云《说丹朱》);考古学家认为,甲古文中已有近似踩跷起舞形象的字。(方起东《甲骨文中商代舞蹈》)两者可互相印证。

古文献《山海经》中有关于“长股国”的记述,根据古人的注释,可知“长股国”与踩跷有关。从“长脚人常负长臂人入海中捕鱼也”这一注释中,我们不难想象出脚上绑扎着长木跷,手持长木制成的原始捕鱼工具在浅海中捕鱼的形象。而更令人感兴趣的是,今日居住在广西防城沿海的京族渔民,仍有踩着长木跷在浅海撒网捕鱼的风习。

今人所用的高跷,多为木质,表演有双跷、单跷之分。双跷多绑扎在小腿上,以便展示技艺;单跷则以双手持木跷的顶端,便于上下,动态风趣。其表演又有“文跷”、“武跷”之分,文跷重扮象与扭逗,武跷则强调个人技巧与绝招,各地高跷,都已形成鲜明的地域风格与民族色彩。

传承演变

山西省内各地的高跷高度不一,高跷低的低至数寸,高的高至七八尺,在山西芮城、新绛等县,高跷的高度达到一丈五尺甚至一丈八尺。平时,高跷以四尺左右的高度为多见。

高跷在山西的延传历史悠久,在晋中一带榆社县出土的北魏石棺上也可看到高跷、杂技的图画,虽然高跷无文字记载,但最迟也应从北魏开始了。在山西表演高跷的行列中,分成文高跷和武高跷两种。文高跷重于扭和踩,武高跷以表演特技为主。

浮山县的武高跷,头跷为指挥,二跷是领队,戏曲人物居中,最后由丑汉压阵。表演首先扭各种场图,然后表演“过仙桥”、“跳桌子”、“跳双凳”、“大劈叉”等各种难度大的动作。

垣曲县境内的胡村一带,高跷主要是表演特技。这里的高跷表演,不但有盍拐、碰拐、背拐、跌叉、跳桌、翻跟斗等技巧动作,而且还有抬二节、抬三节、坐抬、立抬、组合抬等高难度抬法,并能构成“马拉车”、“过天桥”的造型。这个县的高跷,难度最大的是“上虎梯”。

新绛县境内的柏壁村和交口县的双池镇的“扑蝴蝶”,是既有故事情节,又有许多高难度动作的高跷节目。这个节目由三人表演,女青年饰演旦角,挑着蝴蝶前行,男青年饰演小生,持扇扑蝶,小丑摇动拨浪鼓嬉戏追逐,甚为活泼、生动,趣味性很浓。这三人在表演中,有“蹲走”、“跳桌子”、“鹞子翻身”、“越头跳”、“后滚翻”、“单腿跳”等技巧动作。

稷山县和右玉县的“走兽高跷”,是由两人表演的连体高跷。高跷表演者脚绑木跷,腰缚兽皮,前系兽头,上身扮演与之相应的人物,组成一组造型,在乐曲锣鼓声中边舞边前进。

夏县等地的三人合踩的四只跷,四人共绑五只跷的“连腿高跷”,进行表演中要求配合默契,难度是很大的。

在原平、平定、定襄县境内的高跷,边扭秧歌步,边变换队形,然后进行评说和演唱,叫做“高跷秧歌”。在隰县的干家庄,还有在跷腿衔接处拴上个小铃挡的“响铃高跷”表演方式。

山西省境内,高跷表演形式多种多样,五花八门,不拘一格。这些高跷的表演时间,一般都在农历正月十五左右的闹“红火”活动中,高跷是整个活动中的一种表演形式。这种活动内容机动性大,行动比较自如,可以在大场中表演,也可走街串巷。

山东高跷常叠起三层(二三层无跷)扮演戏曲人物,上层人踩在下层人的肩上照常行进。

京津一带的高跷,演员常表演“单脚跳”、“劈叉”、“过障碍”等高难技巧;有的则用单脚表演从四张高桌上一跃而下等绝技。

史海钩沉

关于高跷的起源,已故历史学家孙作云(公元1912~1978)在他的《说丹朱——中国古代鹤氏族之研究——说高跷戏出于图腾跳舞》一文中,首次提出高跷源于鹤图腾崇拜的论点,并以《山海经》古文献为据:“长股之国在雄常北,被发,一曰长脚”。晋人郭璞注释为:“或曰有乔国,今伎家乔人盖象此身”,清人吴任臣注释为:“乔人,双木续足之戏,今曰xi(同屣)跷”。两种注释都认为长股国人即用木跷扎在脚上的长脚人。《说丹朱》中认为:高跷源于原始图腾信仰、用于宗教祭祀仪式,又从杂技表演演变为扮演戏曲人物的舞蹈形式。尧舜时的丹朱是以鹤为图腾的氏族,高跷戏直接出于古代的鹤图腾氏族的跳舞。近有学者认为,甲骨文中有一字可以解释为“像一个人双脚蹈矩棍而舞”,如果得以成立,至迟商代后期,民间独特的这种踩高跷舞蹈形式就已经问世。这又是源于图腾崇拜的补充。不仅如此,非洲扎伊尔巧克威(tchokwe)部落宗教仪式中,也有踩跷的表演,一名巫师的腿上绑扎着长木跷,徐徐走动,两手缓缓起舞。这当是“图腾崇拜说”“宗教仪式说”的又一佐证。

高跷起源的劳动说,可依据晋人郭璞的另一条注释:长臂国人在赤水之东,身体像常人,但臂长三丈。“或曰,长脚人常负长臂人入海中捕鱼也。”由此联想到,脚长是绑扎着木跷,手长是手中拿着长木制作的捕鱼工具,所描绘的酷似现今居住在广西防城“京族三岛”的京族渔民踩着木跷在浅海中撒网捕鱼的形象。另据1930年代《艺风》杂志记载:“武昌的筷子街和箍笼街,因地位低湿常被水淹,那里的住民每当水淹时,差不多都踩着高跷来往。这又是高跷源于劳动生活记载。

诸艺集粹

从杂技向扮戏的演变——高跷不同时代的名称,说明它从杂技表演向扮演戏曲人物的演变。魏晋前后的“乔人”是从图腾崇拜向杂技的过渡,高超的惊人之技艺,虽带有神秘色彩,但已是表演性形式。隋唐时的高跷从叫作“长跷伎”名称中,可知它已是娱乐性表演形式。南宋临安灯节中“踏跷”和“村田乐”“扑蝴蝶”一起出现,说明已成为民间舞蹈。明清文献记载,高跷常与秧歌结合扮演戏曲人物,叫作“高跷秧歌”。如《京都风俗志》载:“秧歌,以数人扮陀头、渔翁、樵夫、渔婆、公子等相,配以腰鼓、手锣、足皆登竖木,谓之'高跷秧歌'”。现在京津一带的高跷多属此类,演员12名,分扮陀头,小二格、渔、樵、耕、读等人物,或扮成《水游传》《白蛇传》《西游记》等戏曲人物。表演又有文、武跷之分,文跷讲究扭、逗,或表演情节简单的小戏。武跷强调个人技巧,如“单腿跳”“扑虎”“劈叉”以及“越障碍”“跳高桌”等。北京房山张谢村名为“登云会”的高跷,其木跷长140厘米,技艺精湛的演员可后屈一腿,只用单跷从四张叠起的高桌上一跃而下。

其他地区的高跷各有所长,所用木跷高低不同,用于技巧表演的多在l米左右,最高的跷可达2米,但多用于走和简单的表演。伴奏乐器有两类,一类如京津高跷,锣鼓四件(腰鼓、手锣各二),自敲自舞并为全队表演伴奏。另一类用大鼓大钹等打击乐伴奏,音量大,气氛热烈,如河北、山东高跷。山东高跷常叠起三层作惊险表演:最下层的舞者踩跷,共用肩扛起两根长木棍,中层的舞者不踩跷站在木棍上,他们肩上还站着扮演《白蛇传》的三名演员,或是站着一名舞弄小花伞的儿童,最下层的演员还能缓步向前移动。河南嵩县的“托装”是高跷与“肘阁”相结合的表演形式。所谓“肘阁”,是表演者把一铁制的特殊道具绑扎于身,另把一二名儿童稳扎在道具的上端,犹如用手托起,形成两层或三层的各种戏剧人物造型,名目繁多,如“金钱豹”“丑三打柴”等。该地“托装”的舞者脚下踩着木跷,上面有一二儿童,其表演及道具制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高跷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回答2:

关于高跷的起源,学者们多认为与原始氏族的图腾崇拜、与沿海渔民的捕鱼生活有关。据历史学家的考证,尧舜时代以鹤为图腾的丹朱氏族,他们在祭礼中要踩着高跷拟鹤跳舞。(见孙作云《说丹朱》);考古学家认为,甲古文中已有近似踩跷起舞形象的字。(方起东《甲骨文中商代舞蹈》)两者可互相印证。

古文献《山海经》中有关于“长股国”的记述,根据古人的注释,可知“长股国”与踩跷有关。从“长脚人常负长臂人入海中捕鱼也”这一注释中,我们不难想象出脚上绑扎着长木跷,手持长木制成的原始捕鱼工具在浅海中捕鱼的形象。而更令人感兴趣的是,今日居住在广西防城沿海的京族渔民,仍有踩着长木跷在浅海撒网捕鱼的风习。

今人所用的高跷,多为木质,表演有双跷、单跷之分。双跷多绑扎在小腿上,以便展示技艺;单跷则以双手持木跷的顶端,便于上下,动态风趣。其表演又有“文跷”、“武跷”之分,文跷重扮象与扭逗,武跷则强调个人技巧与绝招,各地高跷,都已形成鲜明的地域风格与民族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