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赔偿费用,交强险赔偿后,不足的部分,按责任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先赔,剩余部分四六开。如损失总额12万,保险公司赔偿了10万,余下的2万再按4比6分摊。
是的。双方损失总额,除去交强险赔付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在交强险范围之内是不计算责任的。交强险上限是122000元,其中10000的医疗,2000的财产,你可以这样理解。在你的损失中医疗费减去10000元,财产损失减去2000元,剩下的总损失额度减去110000元(因为你有死亡赔偿金,所以一些细节可以忽略,这个算法是对的。)然后剩下的损失数额,对方承担60% 当然这是个计算方式,里面肯定有很多是保险公司有道理说不赔的啊,比如医疗费里面很多CT啊神马的,不同的保险公司有不同的答辩意见,作为要求损失赔偿的一方,你不用管那么多啦。按照上边的计算方式就行。
交强险限额不是,其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