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过一次,可以再次全额提取吗

2024-11-19 18: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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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符合提取条件,可以再次申请全额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对应提取情形应提供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提取人数较多时,应由单位统一办理

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结

3、公积金中心拨款,公积金中心将所提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绑定的银行账户内

二、公积金提取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扩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类型

一、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二、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三、销户提取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注: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回答2:

以盐城市为例,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过一次的,平时不能再取。

按照《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第八条规定,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住房贷款本息和。提取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保证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申请提取之日前5年内,存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除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外,平时不得提取。

尤其是购建房的,应在购建房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发生两次(含)以上交易的,只能因一次交易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扩展资料:

以盐城为例,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也就是说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时,职工本人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公积金帐户内须分别保留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额作为保底金额,超出部分可支取,保底金额可用于最后一次还贷支取。

并且对申请提取之日前5年内,存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除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外,平时不得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盐城大丰区人民政府-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

回答3:

公积金如果已经提取过一次了,符合条件可以再提取。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回答4:

公积金只能提取一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