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新在原户口所在地落户,具体步骤: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我来回答您!!!
首先告诉您:你的原籍老家的户籍部门说的是有道理的,如果你不在学校的户籍部门开具一份"未落户证明"你的原籍户籍部门是不敢给您落户的,因为担心你重复落户,也就是说担心你把户口落在学校后再在老家落户,学校是没有开"未落户证明"的权利,不过学校也是"不作为",他们应该帮助您到户籍部门办理此事的,学校实在不帮您,你可以问一下学校学生的户口落在了哪个辖区的户籍部门,您自己去办理也是可以的!(一定要拿着过期的"户口迁移证"和你自己的身份证)
祝您顺利!!!
确实要办理一个未落户证明才能重新落户,但只需要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就行了。但是一般派出所会要你所在院系出一个证明或情况说明,建议你不要找辅导员,找学院的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很容易的事情,说说情,应该能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