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跷,一作脚把,亦称柳木腿等,本属我国古代百戏之一种,早在春秋时已经出现。它是城乡民众自娱自乐的保留节目,每于民间社火、花会中出演。高跷分高跷、中跷和跑跷三种,最高者一丈多。表演者脚踩高跷,可以作舞剑、劈叉、跳凳、过桌子、扭秧歌等动作。北方演出的高跷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渔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引起观众的极大兴趣。南方的高跷,扮演的多是戏曲中的角色,关公、张飞、吕洞宾、何仙姑、张生、红娘、济公、神仙、小丑皆有。他们边演边唱,生动活泼,逗笑取乐,如履平地。有扮演传统戏中角色的,也有惊险的翻身动作。有单人表演,也有集体对舞,踩在高跷上的舞者,既滑稽又惊险,引得人们翘首仰望,欢声雷动。
关于踩高跷的由来,民间传说及古籍记载各异。一说走高跷是御敌取胜的高将军的创造。相传,有一年,胡兵攻占了甘州,朝廷闻讯,令一位姓高的将军挂帅出征。高将军带兵赶到甘州时,胡兵已把护城河上的桥拆了,使部队无法攻进城去。一天傍晚,高将军走出军营,突然从正在河边觅食的大雁的腿上受到启发,回营后叫人砍来许多柳木棒,令将士们绑在腿上练习走路。第二天深夜,将士们踩着高高的柳木棒,过了护城河,乘胡兵不备,一举收复甘州城。天亮后,高将军与部下踩着柳木棒举行入城仪式,以庆贺胜利。此后,每逢庆贺的日子,老百姓也学样踩起了柳木棒。因这玩艺儿是高将军发明的,人们就叫它“高跷”,以此纪念高将军。
其实,有关高跷的表演,在《列子·说符》中就已有记载:春秋时,宋国有个叫兰子的人把两根比自己身体长一倍的木棍绑在双腿上,为宋元公作疾走如飞的表演,手上同时又舞弄七把剑。由此可见,当时踩高跷的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以此推算踩高跷的历史,至少有两千五百年以上的时间了。
踩高跷究竟是以何为动因而发明出来的呢?有人认为是对神话传说中殊方异人的模仿。《山海经·海外西经》载:“长股之国在雄常北,被发。一曰长脚。”郭璞注:“国在赤水东也。……此人脚过三丈也。”类似的记载。又见于同书《大荒西经》。据此推测,初民因物质生产方式的制约,产生了期望双腿加长,便于下海捕鱼的幻想。但也有人以腿加长而手不加长,仍无法捕捞为由,对此表示质疑。此外,还有人提出踩高跷源于先民采集果实的技能或原始宗教表演的假设,然而这两种假设在后世的劳动形式中都没有切近的痕迹可寻,所以也难为公论所接受。
近年来,随着传统的“社火”、“花会”活动的恢复和民俗旅游业的发展,踩高跷这项古老的民间游艺又见活跃,可是它的“根”究竟在哪儿。却始终是一个谜。
艺术来源于生活,高跷最早是一种生活用具,后来逐渐变成民俗文化。所以,一切关于高跷起源的民俗文化或神话传说都不靠谱。高跷真正的起源是我们的祖先用来通过泥泞的道路的。
古时候没有胶鞋,又没有很好的路面。一下雨就道路泥泞,雨后还要晒一晒路面才能硬化,所以我们的祖先想出踩高跷的办法。后来随着生产资料和生产力的提高,高跷逐渐失去了实用性,只留在了民俗文化表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