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负全责第三者责任险怎么理赔?

2024-11-03 0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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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负全责,有第三者责任险的,按照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来进行赔偿,超出赔偿限额的部分由被保险人承担,无补给免赔的,其保险赔偿金额的30%有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根据《第三方责任险条款》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十条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三方责任险



回答2:

读者佚名:我的朋友张小姐开车在某路口撞伤了一个老太太,事故发生后,她打了电话报警,并在警察到来之前将伤势不轻的老太太送去了医院。同时,她又打了电话给单位同事,让他过来协助处理事故,并把车开回去,结果单位同事没有明白张小姐的意思,到了事故现场就把车给开回去了。第二天,张小姐就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问题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说不予赔偿。请问:张小姐如何才能获得保险公司赔偿? 王律师答复:张小姐的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致第三人受伤,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对第三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按《机动车保险条款》规定,对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的,有权拒绝赔偿。张小姐虽离开了事故现场,但她并非故意逃逸。不过,事发后她应该立即去公安部门报案,说清楚事故经过并要求处理。另外,张小姐需携带车辆保险单、驾驶证到保险公司书面报案,填写报案登记表,领取出险证明和出险通知书。因为她的车在交警来到之前就移离了现场,警察在认定事故责任时会认定她负全责,即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伤者的医疗费及汽车的修理费全部由她承担,然后才能根据车辆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理赔。根据《机动车保险条款》的规定,负全部责任时保险公司的免赔率为20%,因此,您的朋友不能得到全部赔偿,具体赔付公式为:保险公司赔偿额=应负赔偿金额 x(1-免赔率)。您的朋友可以凭出险通知书、出险证明、事故车辆修理单、修车发票、伤者诊断证明、抢救和治疗及其它费用收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伤者工资证明等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本期“开车族”信箱主持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王步林律师

回答3:

交通事故后走保险的程序
1. 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及时报案很重要
保险车辆若发生道路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
保险车辆若发生非道路(如小区等)保险事故后应向公安管理部门报案,并及时(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车辆若发生涉及人伤的保险事故,应及时抢救伤者、严重人伤向医疗部门报案,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医疗核损部门咨询。
保险车辆若发生盗抢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还应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做笔录及现场勘查;到报社办理登报声明;到养路费稽核处办理停驶手续;公安机关侦察;三个月内被盗车辆找回,保险公司赔付因盗抢引起的修理费用,三个月后车还未找回就到保险公司办理权益转让书;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手续,办理理赔。

2. 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注释:
为了能够尽快赶到出事地点,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都设有网上定损点,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定损。
1、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公司会派专业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处理。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2、不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事故车辆拖至离事故现场较近的修理厂。如该修理厂是保险公司的远程定损点,可直接对事故车辆定损。不是的,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派专业人员前去定损。
3、如果保险公司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派定损人员到定损点进行查勘、定损的,被保险人可与保险公司商议,申请驻点的物损评估机构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对评估机构的定损应当予以认可,但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的真实性有勘验、调查的权利。
4、当事人对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核定不认可的,在车辆未修理之前可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核定;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定损仍不认可的,可向评估机构的上一级机构要求重新核定;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或评估机构重新核定均不认可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