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分析,但积极退赃和自首可以适当减刑,以下可以参考。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3到4万在我国关于盗窃罪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属于刚刚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基准量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多次盗窃,一般在司法实践中会在加重量刑百分之10到百分之40 对于退赃,司法实践中会减刑百分之30以下
1,刑罚必须付出,只要判决被判处罚款的,具有可比性的交易,没有别的选择。
2,在正常情况下,支付不交罚款,不影响判决,但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