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并不是唯一债券凭证,只要对方承认或者能够提供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借款事实存在,就能打赢官司!但是最后借款时,索取借条。
没有借条可以打赢官司吗?张某是刘某的中学同学,两人关系十分要好。一天,刘某打电话给张某,说要买房子尚缺资金10万元。张某二话没说,就将10万元亲自交到刘某手上。碍于老同学的面子,他没有让刘某出具借条。后来又过了两年,刘某也没提还钱的事。张某有点等不及了,就跟刘某商量还钱的事,没想到刘某矢口否认,张某很生气,前来咨询律师。律师在分析后说: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证据,被公认为“证据之王”。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力的书证。本案中,张某在借钱给刘某时,碍于面子没让刘某出具借条,导致空口无凭,没有直接证据,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