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释:《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的规定。《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虽然同是时间的规则,但第三十六条是对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十八条是对休息时间的规定,二者规定不同正常。
2、附:《劳动法》
(1)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劳动法
(1)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2)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为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需配合使用)。
《劳动法》第36条是“标准工作时间”,而《劳动法》第38条是“劳动者的周休日”,《劳动法》第36条与第38条不存在矛盾的地方。不知提问人是咋个理解的,讲讲来听。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的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虽然同是时间的规则,但第三十六条是对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十八条是对休息时间的规定,二者规定不同正常。
附:《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两者并不冲突,36条要求劳动者的标准工作时间为44小时,而38条则要求单位至少安排劳动者1周之内有一天休息。也就是说,单位可以给你安排六天的工作日,总时间不超过44小时即可,要分开理解。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劳动合同法》还是《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