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实习期间,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即使你提出来,公司也未必和你签订;即使公司同意签了,这份“劳动合同”的效力还有待商榷。法律上,在校大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行为不会认定为“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在校期间你还受学校的管理,实习的行为和所要承担的责任也与正式员工不同。
2、所以,劳动合同一般不会在签订三方协议前签订,一般会在毕业后正式入职了才会签订。
3、三方协议和劳动关系是两种不同的契约,互不影响。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就是约定双方劳动关系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你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像你每个月的工资多少、工资构成、发放形式和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休假、福利等必须在劳动合同里面进行约定。而三方协议是学校、意向用人单位和在校学生三方签订的,主要是达成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意向,更像是意向书。主要是约束在校生和用人单位不能随便反悔的,因为用人单位招聘也要成本,而在校生找工作也需要耗费精力。如果有一方反悔违约,都会影响到另一方招人或就业的计划。学校在三方协议中充当了见证或中介的角色。
第三方和劳动合同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