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屋归男方,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孩子是否有居住权

2024-11-18 09: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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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孩子当然有居住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当然有的,因为父母有抚养自己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

回答3: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居住权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如果小孩是未成年人的话,符合上述中第二条的规定,孩子是享有居住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