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若科目一考试没有通过,则不限制时间;若科目一考试通过了,则有效期为三年
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
(1)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
(2)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3)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
(1)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
(2)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四、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
(1)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
(2)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3)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1)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2)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以上材料来源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有效期为3年。
根据2016年最新的公安部139号公安令规定: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理应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给学院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拓展资料:
考试证明注意点:
1、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如果有需要用到学习驾驶证明的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去车辆管理所打印或者下载。
2、学习驾驶证明可以使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形式的,两个具有同等效力。最后提醒大家要注意一点:考完试成绩合格后一定要有申请人和考试院的签字,没有签字的成绩无效,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驾照考试一般有效期是三年。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考试证明注意事项:
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如果有需要用到学习驾驶证明的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去车辆管理所打印或者下载。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使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形式的,两个具有同等效力。最后提醒大家要注意一点:考完试成绩合格后一定要有申请人和考试院的签字,没有签字的成绩无效,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科目一考试没有通过,则不限制时间。如果科目一考试通过了,有效期为三年。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考驾照C1的,从报名开始算起没有固定有效期,有效期是从通过科目一开始起算的,为三年。
拓展资料
相关规定如下:
1、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2、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3、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