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新儒学思想的核心是“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天”是他整个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是他所想像的宇宙间至高无上的主宰和创造者。在他看来,“天”像人一样有思想、有情感;“天”有意识地创造了万物和人类,其中人类是最受“天”之宠爱;“天”创造万物,目的是为了使人类得以有衣食住行的生活资料。并且他还认为,人类社会的一切发展变化,也是“天”先验地安排好了的。显然,我们不难看出,董仲舒所提出的“天”,相当于西方基督教中的“上帝”,类似于柏拉图的“理念”和黑格尔的“绝对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