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双方达成协议,由女方支付抚养费,女方无故不支付,是违法的
2、女方不支付抚养费,仍然有权利探视子女。探视子女是婚姻法规定的法定权利
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法院不予准许。
4、如果双方协商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全部抚养费,且没有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协议是有效的。女方不必再支付抚养费。当然如果之后男方经济能力发生变化,无法独立抚养子女,仍可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男方不愿意让见孩子可以理解,但这是违法的。不论男方怎么阻挠你见孩子,你都不能放弃对孩子的关心。男方不让你出抚养费,你可以给孩子攒着,因为孩子大了时会用很多钱,上高中,上大学,结婚买房子都要用钱的,到时男方出不起这钱,你就可以帮上孩子了。你不必与男方硬碰硬的非要见孩子,你可以到学校去见,学校老师虽说不会让你接走孩子,但会允许你与孩子见面的,这样孩子也不会缺失亲情,孩子有什么情况你也可以及时发现。
你的问题很简单,对方放弃所要抚养费是他的自由,但是探视权是法定的,任何人无权剥夺。
不支付抚养费 签订书面协议 可以
女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男方不可以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