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到期就可以走,大部分用人单位看你要走是不会留你一个月的,办好交接找人接手就可以走了。你单位这样做明显是不合理的,快到期时你可以频繁的提醒老板,到期了你完全就可以走了。提醒他给他找人接手的时间,也是对他的尊重,到期还不让你走,就可以不用尊重他了。
望采纳。
鉴于财务工作的敏感性,本着职业道德考虑,建议你搞清楚他不让你走的原因
如果单位没有去招聘相关人员,那么大可不必管他有没有人来接手,到期一走了之,如果确实因各种原因一时半会招不到人员,建议还是要坚持一会,来了人交接清楚再走。
财务人员对自己经手的工作要负责任的,没有人交接,那么就无法界定清楚责任区间,这对自己也是不利的。
当然不合理,这样的话,如果他不招人,你就永远不能走...天下哪有这种事情...
你可以走,不行就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