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的名字很重要,具体如下:
1、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1)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2)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2、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3、写父母的名字: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
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4、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5、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当然很重要,因为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代表房子在谁的名下,本来在我国就是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婚后房产除外),房产才是属谁的法定归属权,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即使是婚后房产,如果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虽说还是属夫妻双方共同房产权,但其另一方心里也会不满,心里有怨恨。
扩展资料:
房产证的作用
既然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的作用极为有限,那么登记机关发放房产证的意义何在?其实,房产证主要在房屋登记事务范畴中发挥作用,并且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
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
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房产证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我国的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登记为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因此,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很重要。
但是,也有一种例外,即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割。
我国的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登记为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因此,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很重要。
婚后买的房子的话,不管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为夫妻二人共有,即使存在一方父母出资的情况,也只能视作是父母对与该夫妻的赠与,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买房分为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两种。婚前买房情况下,如果只有其中一方出了钱,但房产证上其实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的话。其实是被看作是出资一方对未出资一方的赠与,但出资房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未出资的话,房产证上就算写了名字也没用,到夫妻离婚之时,首付部分视作出资方的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则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纳入离婚财产分割范围。
其实是被看作是出资一方对未出资一方的赠与,但出资房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未出资的话,房产证上就算写了名字也没用,到夫妻离婚之时,首付部分视作出资方的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则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纳入离婚财产分割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