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防止不正当竞争、来源标志、原产地名称、商业秘密、商标权、厂商名称、其他智力成果、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是指人们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法律分析]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包括多个范围。所谓专利权,就是授予发明的发明人或者单位独占、使用和处分该发明的权利。专利权的主体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并需要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主要享有实施权、实施许可权、转让权、放弃权和标记权。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实施专利的义务和缴纳年费的相关义务。所谓商标,就是有人专门为帮助人们区分不同商品而设计的,有意识地放置在商品或其包装表面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对依法使用的商标享有专用权。商标权的主体是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商标权的客体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所谓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众所周知的著作权,又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依法对自己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世界各国对工业产权范围的理解有所同,但按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工业产权应作最广义的理解,不仅应当适用于工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当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业以及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其中,前三类权利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主要是这三种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制止不正当竞争、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货源标记、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