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要是那个工伤如果超过30天还可以吗?

2024-11-17 1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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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有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工伤认定。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回答2:

写的那么复杂做什么了。可以申请。用人单位单位过期,申请不了。自己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