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毛泽东曾经多次阐述将来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的含义。
1948年12月30日,毛泽东为新华社写的1949年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明确宣布:“一九四九年将要召集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以完成人民革命任务为目标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
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第三条第五款为“提出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
同年6月19日,新政协筹备会第四小组讨论时,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对“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号提出质疑。他表示国名太长,建议去掉“民主”两字。最后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同年9月27日,政协一届全会通过决议正式定国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且去掉国号后面“中华民国”的简称。自此之后,政协会议通过的大会文件,就完全去掉了“中华民国”这四个字。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国”在人们习惯性称呼中渐渐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号含义:
“中华”,即中国、华夏的意思。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相对于敌人而言。在当代中国,凡是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范围,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共和”一词的英语republic来自于拉丁语respublica(意为人民的公共事务)。
共和一般包含共同享有权力、共同治理的意思,只是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共和的权力主体包含的范围不同。现代意义上的共和,强调所有公民参与国家的法律制定,政策制定和执行,包括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比如公民表决、代议制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
关于新中国的国体,已确定为工人阶段(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时,确定新中国的政体,为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共中央、毛泽东一般习惯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称呼。与此相应,新政协筹备会提出议定和起草的组织条例中,就有成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指定由董必武领导的第四小组负责起草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在新政协筹备会起草各项文件的过程中,一些代表对这个原拟的国名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雷洁琼发言说,如果国名太长,用时不用全称即得注明是简称。黄炎培、张志让两先生的意见被整理成书面报告,提出:“我国国名似可将原拟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民主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先生对原拟国名提出质疑,发表了第三种意见。张奚若说:“有几位老先生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名字太长,他们说应该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
社会主义国家都这样,你看看以前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名称
1,波兰人民共和国
2,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共和国
3,匈牙利人民共和国
4,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
5,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
6,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7,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
8,蒙古人民共和国
9,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
10,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
还有现在的
1,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2,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3,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好象社会主义国家就古巴国名没那么麻烦
马尔代夫共和国是马尔代夫的全称。人民两个字是毛加的。突出人民当家作主。
自古以来,就有<中华`华夏>之称.再说,现在是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和谐共处.所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