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上班了5个月,没有给我劳动合同,现在办理正式离职手续,最后的一个月工资公司有没有权利不发

2024-11-17 00: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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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位应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以及你的实际工作情况支付劳动报酬,不能因为离职不发工资。单位拒绝支付的话,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答2:

废话,肯定得给你了,血汗钱

回答3:

没有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