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要通过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的考试。
管理工作人员公开考试,报考者只要报考职位的具体的条件,就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司法助理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二)指导检查民间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三)结合实际需要,进行有关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
(四)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并提出防止纠纷的办法;
(五)了解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