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教育阶段,需要的条件不同,具体如下:
一、幼儿园阶段:
区教育部门可依据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办理灵活就业情况等条件,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阶段:
持《上海市樱衫脊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下同)。
对于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即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塌让
三、高中教育阶段: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3年初中教育。
四、高等教育阶段: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参加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或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其随迁子女为本市高中阶段毕业生。
五、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三脊渗校生”高考(专科层次)、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其随迁子女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具有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
可选择在本市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
其随迁子女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或“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并具有高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可参加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参考资料:上海政府-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唯薯府办发〔2013〕73号)要求,2015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本人指歼者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满3年,且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从首次登记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灵活就业登记到期前30天,持证人员可提前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续登记手续。
2015年,各区县教育部门办理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15年7月30日。
2016年,随迁子女需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须持有连续3年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同时,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间截止为6月30日。
区县教育改基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区县实际,依据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分值、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的先后顺序等因素,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阶段统一安排至全日制初中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对外来务工子女不公平悄源,农凯链村没学校,务工人员条件就差,想把子女带在身边教育,省吃俭用盯运孙买了社保,高中不能上,往往就是这些条件,逼不得已把她们放在留守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