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规定,4.2.3条中第一款最后一句:柱下独立桩基承台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15%。第四款:4 筏形承台板或箱形承台板在计算中当仅考虑局部弯矩作用时,考虑到整体弯曲的影响,在纵横两个方向的下层钢筋配筋率不宜小于0.15%;··········。
参考资料:《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桩承台的最小配筋率的确定方法和过程如下: 1、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HRB400级、RRB400级钢筋时,应按表中规定减小0.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时,应按表中规定增大0.1; 2、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