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伤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职工发生第一次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单位派人护理、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一次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次发生工伤后,享受工锋含伤保险待遇与第一次待遇相同。
如果在二次工伤后 ,职工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享银闷笑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确定工伤等级,《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一般实践中,伤残等级就高不就低原则。
两个不同部位都受伤,且都是十级,我个人认为向上算一级,即两个十级相当于一罩明个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