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逮捕就不是案件嫌疑人,是不会判刑的,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扩展资料:
检察院或者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如果检察机关不批捕的理由是不构成犯罪,你就没事了,也不用判刑了;不批准逮捕的理由是案件事实不清,这就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可能没事,也可能有事,就会判刑;不批准逮捕的理由是涉嫌犯罪,没有逮捕必要,这种情况下,就会有事,就会起诉到法院判刑。
人民检察院批捕与法院判决没有必然联系,人民法院仍需要依法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而法院的判决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检察院不予批捕是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没有逮捕的必要。法院是否判刑要看检察院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为构成犯罪,也有可能会判缓刑。具体情况,通过http://tieba.baidu.com/f?kw=%B7%A8%C2%C9%D4%AE%D6%FA&fr=index可寻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