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冲房贷的方式
一、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的银行提取一定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的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的贷款本金和还款的期限重新计算本月的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之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二、逐月还款法:指的是每月直接从委托人的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出现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的补足其还款的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的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的本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的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的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都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要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公积金还贷常识:
1、对冲还贷的方式
按月对冲还贷方式。在签订对冲协议后,该中心将以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对冲还贷协议中的对冲还贷顺序依次划扣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冲抵其公积金贷款,对冲划款金额直接冲抵还款额,不再转入职工还款银行卡。
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月还款额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需在还款日前,将月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银行账户内,确保正常还款。
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方式。在签订对冲协议后,该中心将以职工的申请日为对冲还款日,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提前部分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须在提前部分对冲还贷申请日前,将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余额账户内,确保对冲还贷金额充足。
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方式。职工在签订对冲协议后,该中心将以职工的申请日为对冲还贷日,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内账户余额不足对冲其提前全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须在提前全部对冲还贷申请日前,将还贷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内,确保对冲还贷金额充足。
2、如何办理按月对冲业务
对于已签订《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划款协议》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在系统升级后,该中心将划款金额直接冲抵还款额,不再转入职工还款银行卡。之前签订委托划款协议期限不变,划款协议到期后需重新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协议。对于未签订公积金贷款委托划拨的存量公积金贷款职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可同时到场签订对冲还贷协议。
3、对冲还贷办理对象
仅限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异地贷款职工、商业贷款职工、非省公积金缴存职工不能办理。组合贷款同样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可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对冲还贷业务只对冲其公积金贷款还款部分,商业贷款部分可每年按年偿还贷款提取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对冲还贷业务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所有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必须本人到场办理且均要签订按月对冲还款协议。签订协议后,在结清贷款前不能减少已签订的按月对冲协议中的各委托人。提前全部对冲还款、提前部分还款对冲只需对冲当事人在办理业务时当面确认即可。
4、如何查询余额
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职工可通过登录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注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及到该中心服务大厅查询等方式,了解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如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按月对冲还款时,须在对冲还贷日前将不足金额补足至借款人的还款银行账号内,以确保正常扣款。此外,公积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职工不能签订对冲还贷协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贷款
人民网:公积金对冲还贷 三类情况不能办理
一般公积金冲还贷方式有两种:一次性或逐月。
1.一次性还款法,也叫年冲。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2.逐月还款法,也叫月冲。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注意: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公积金冲还贷,指的是用借款人的公积金余额冲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
扩展资料:
要办理冲还贷需满足三个条件
购买本市具有所有产权的自住房(仅限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50年产权的商住房不可)。
2.主贷人及配偶无其他公积金贷款债务和冲还贷业务。
3.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冲还贷业务。在办理之前,需要准备这些材料: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注意事项
1.办理冲还贷需要提前向银行网点预约,办理期限不超过3天。在办理之前,你还需要确认冲还贷的方式,即选择“年冲”或是“月冲”。
2.冲还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是优先归还公积金贷款的。
3.最后补充说明一点,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也可以参与冲还贷。顺序为先用借款人的公积金余额进行冲抵,余额不足时,才能用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冲抵。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积金冲还房贷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政策问答
1、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7)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2、问:职工如何办理提取手续?
答: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3、问: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对代办人有什么要求?
答:职工符合规定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需他人代替办理提取手续.代办人原则上应是提取申请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且需提供提取人的书面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以及代办人和提取人的相互关系证明。
4、问: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职工购房在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购买公有住房可以在支付房款时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外,购买其他各类房屋都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职工购房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在放贷后,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使用住房公积金冲抵住房贷款;职工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结清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结清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同时职工自结清之日起有三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5、问:职工离退休时能否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
答: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在职工销户时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
6、问:单位、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违反《条例》规定应如何处罚?
答:(1)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并可处所提款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2)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并可处所提款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上公积金贷款更方便
为了满足广大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更好地便民服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精心打造了“网上住房贷款”(http://netloan.shgjj.com/) 系统(咨询电话62441200)。在众多商业银行和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积极配合下,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力图将“网上住房贷款”系统打造成一个便捷、高效、经济的便民服务窗口。
通过该系统,借款人不仅可以自助计算还款明细;查询公积金贷款资格;办理公积金贷款资格复议,还可以在线直接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贷款、组合贷款以及纯商业贷款。只需要一根网线,一台电脑,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办公室,7×24小时全天候申办。更让借款人省心的是,通过系统申请后就能得到专业的咨询。公积金网和银行的贷款专家在收到借款人的申请后,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一对一沟通,为借款者提供贷款的详细咨询和合理建议,并帮助借款人设计经济的贷款方案,解决借款人在贷款过程中的疑问,最大限度减轻借款人往返奔波、排队等候的负担。帮助借款人节约时间、节约金钱,使得借款人在用好、用足、用活公积金的前提下,能够选择更合适的银行和产品,有效降低购房成本。
住房公积金政策问答
问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分为哪几种类型?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分为两类,分别是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和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包括自住住房和购房附加两类)。
问2: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贷款前六个月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4)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5)申请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须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且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一手房20%,二手房30%);申请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的借款人,须对其具有所有权的本市城镇自住住房进行建造、翻建、大修的真实需要,且自筹资金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工程款的30%。
问3: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如何确定?
答:除了主贷人和配偶以外,与借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亲,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作为累加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共同借款人。
问4: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答: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公积金贷款的家庭,采取以户为基础,主贷人、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的办法,先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基本公积金按存储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按存储余额的20倍计算),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可贷额度累加,基本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4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50万元。
对非首次申请贷款或者只有一个人申请贷款的家庭,基本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10万。总计不超过30万元。
问5:能否多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申请人在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前提下,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按非首次贷款额度政策办理。
问6: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一般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元标准计算;单笔最高限额2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限额30万元。其他贷款条件参照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执行。
问7:夫妻是否可以分别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答:不可以。只要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另一方就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
问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最长不超过15年[竣工年限5年以内(含5年)的二手房,参照一手房标准执行];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最长不超过15年;申请购房贷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应与申请的购房贷款年限一致。另外,上述年限均不得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
问9: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当前利率是多少?
答: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年利率为4.77%,五年以上为5.22%。
问10: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几种?怎样计算还款额?
答: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选择“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或者“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问1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受理网点有哪些?
答:目前全市受理公积金贷款的网点共有500多家,包括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公司营业部、16家公积金贷款受托商业银行下属网点、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受理平台,均可咨询公积金贷款办理事宜。
问1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1、申请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和购房附加建造、翻建、大修贷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主贷人、配偶、参贷人的公积金帐号、身份证、婚姻证明;(2)购房合同和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发票;(3)房产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手房);(4)房产商或代理商收款帐号(一手房)、卖方或买方收款帐号(二手房);(5)预售许可证或大产证复印件(一手房)、上家产证复印件(二手房)。
2、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主贷人、配偶、参贷人的公积金帐号、身份证、婚姻证明;(2)申请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房屋的房地产权证;(3)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原件、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复印件;(4)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全部工程款30%的证明。
问13:公积金提取还贷方式有哪些?有何区别?
答:目前公积金提取还贷方式有两种:(1)一次性还款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办法;(2)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两者区别在于:在一次性还款法下,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具体时间以《委托书》的约定为准;在逐月还款法下,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时间一般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问14:公积金提取还贷手续如何办理?
答: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期以后,可向其贷款银行提出提取还贷的申请,签订《委托书》。借款人提出申请需携带的资料有:主贷人、配偶以及参贷人的公积金个人帐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任意一次的还款凭证。
问15:在提取还贷期间,可对原委托书中的内容进行变更或终止委托吗?如何办理?
答:可以。提取还贷委托期内,提取还贷人发生变更(主贷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式,可向原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每次办理提取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满一年以后,委托人的增减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办理变更或终止时,委托人均须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原《委托书》。
问16:借款人可否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自贷款放款之日起满一年可提前归还部分公积金个贷本息,借款人申请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不受上述一年时间限制,提前还款不必支付违约金。
一、公积金可以还房贷吗?
公积金是可以用来还房贷的,可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出公积金余额,一次性的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了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尚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的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的金额。
也可以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出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之后,贷款人必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个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的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来还贷。
二、如何用公积金来还房贷?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分为部分提前还款和全部提前结清两种方式。
1、购房贷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由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贷款人持《提前还款申请》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2、申请提前还款人在受托银行结清贷款,持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单交信贷科,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信贷科人员须在《提前还款申请表》存根栏上注明该购房贷款人已结清贷款并签名。
3、提前还款人持信贷科签署意见的还款结清单到担保公司办理解除抵押相关手续。 只要提前一个月向银行申请就行了。
具体各地各银行规定或合同签的不一样,就可能稍有不同,比如有的银行提前还贷还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有的就不需要,可以仔细看一下跟银行签订的公积金贷款合同,上面对提前还贷有什么约定(一般人签合同时可能不太在意这条),有没有提前还贷需支付违约金这条,没有的话就不需要。
以上就是关于公积金如何用来还房贷的介绍了,利用公积金还贷款可以减少我们还月供的压力,充分发挥公积金的用途。需要大家注意的是提前还贷了,可能还需跟银行另行再签订还贷合同,可以选择缩短贷款时间或减少月供,一般缩短贷款时间较为节省一点。
只要你的大数据良好就可以贷款。因为网贷大数据是一种面向贷款机构的第三方征信查询系统,它利用大数据的技术手段将各类网贷平台的贷款记录整合在了一起。很多平台在审核的时候,都会把网贷大数据作为参考依据,如果网贷大数据有污点,比如说有逾期或者是频繁申贷记录,那么申请贷款就很容易被拒。
可以试着在微信:“深查数据”等数据查询平台获取一份自己的网贷大数据报告,分析一下自己的信用情况。
如果查到网贷大数据已经黑了,说明有逾期或者是近期频繁申贷这种不良记录。想要把大数据恢复正常,建议半年内不要再有任何申贷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