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被占用,不发土地证怎么办呢?

2024-11-23 13: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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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转让,如是居住用房的,其受让人一般只能是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受让范围一般局限于当地农村户口的农民。

2、所以说,就算你私下交易的话,也不具有任何效力,没有产权证,买卖关系无效。

3、村民购买的时候也没有房产证。因为土地是集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所以:通过政府,先将土地通过"征收"变为国有土地,你再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取土地的使用权!!!

至于拆迁补偿:
如果这块地是集体土地,那么集体(村镇组织)应该有统一的大土地证.国家征用土地会把补偿款统一发放给村里,由村里再发给各家各户。如果是这样你可以放心。
如果这块地本身是国有土地(在城市里),那这块地现在归谁所有呢?有没有别人持有这块地的土地证呢?如果你本身是土地的使用者,同时又没有其他争议的话,国土部门应该会给你补办土地证的。

回答2:

你这种情况,显然是,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这样你们只能获得补偿款。 至于在路边修房,路边的土地就属于集体所有的,然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说国土局不会给发个人土地证, 只能有政府的特批才行。另外,等到农转非的时候才行。不过这个很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