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新婚姻法的离婚冷静期有没有必要?
我觉得新婚姻法的冷静期在控制冲动离婚这一事情上是有必要的,冷静期可以让夫妻双方在冷静过后重新思考自己的婚姻问题。俗话说冲动是魔鬼,也肯定有很多的夫妻在一时冲动后提出离婚,而双方也不堪示弱的情况下脑子一热就去离婚了。所以说婚姻冷静期可以给夫妻双方一定的时间的认真思考两个人之间的问题。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婚姻冷静期也不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是说暂时性的缓和的问题,所以说婚姻冷静期可以设置但是没有很大的必要。
对于婚姻冷静期来说也有一定的弊端,如果夫妻双方提出离婚是双方不可调节的矛盾,比如说出轨、家暴等一系列婚姻中严重性的问题,离婚冷静期无非就是成了一道障碍。本来可以让被家暴的人立马逃出魔爪,却又因为婚姻冷静期一拖再拖,让受伤害的哪一方的利益迟迟得不到保障。所以在设置婚姻冷静期的时候一定要再次的权衡利弊,不要有任何的漏洞,否则就会让心术不正的人钻了法律的空子。
现在很多人都表示有“离婚难”的问题,离婚的时候弱势一方的额利益也会得不到保障,在现在这个和谐的社会结婚成为了自由,但是离婚也该成为了自由。如果说离婚冷静期让很多弱势一方的利益没有的到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立法机关得到正视。
如果说婚姻冷静期只是让提出冲动离婚的得到保障,那么对于离婚冷静期在一定程度上就没有设立的意义了。既然是冲动离婚那就让冲动的人付出自己应该获得的代价,如果成年人的世界因为情绪冲动而被设立了一条法律去保护那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
您好!我是易轶律师!
相比较设置一个离婚冷静期,我个人认为还不如设置一个结婚冷静期!
我接待过很多咨询离婚的当事人,最大的一个感触就是,决定离婚,绝对不是她们一时冲动作出的决定。因为,在要不要离婚这个问题上,她们已经冷静过不止一个30天了。
有些人,长期被家暴,却害怕离婚后变得更加不幸,于是忍耐着;
有些人,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于是带着孩子忍耐着;
有些人,一想到离婚,就要跟对方办手续、撕财产,实在麻烦,于是继续忍耐着;
这些“忍耐”本身就是一种冷静,而当她们作出离婚的决定,还要再去忍耐30天,等到能离婚的那天,不知道她们又会被伤害成什么样!
所以说,给离婚设置个冷静期真不是什么好事儿,如果婚姻注定要走向死亡,与其苦受折磨无法脱离苦海,不如趁早解脱,说不定还能遇到下半辈子的真爱!
离婚冷静期的出台,其初衷是为了防止很多人因为一时冲动而作出的离婚选择。但我却认为,如果真的想从根儿上解决离婚率逐年递增的问题,倒不如将“离婚冷静期”更改为“结婚冷静期”。因为要论头脑发热作出的决定,我想,很多人结婚的决定要远比离婚的决定冲动得多,毕竟现实中闪婚后马上闪离的真的不要太多!
由此可见,如果大家能在婚前冷静客观地看待一段感情,并且经过细致了解后,愿意与对方携手一生共同经营和维护婚姻,那么这样的婚姻,我认为多半是会幸福一辈子的。
反观那些头脑一热就结婚的人群,往往在婚后会出现很多三观不合或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引发矛盾,久而久之则更容易引发离婚。可当这段并不合适的关系又遭遇了最新出台的“离婚冷静期”,那后果可能只会让两个人撕得两败俱伤,可最终呢,依然逃不开离婚的命运。
我觉得是没有必要的,婚姻决定了要离婚肯定是经过了深思熟虑,这个法很有可能会造成一些家暴男的庇护
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而离婚冷静期制度也开始随之开始启动,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就是离婚双方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时候,需要冷静等待30天,在这30天内呢任何一方都可以撤销离婚申请。
我觉得没有必要,如果对方是家暴或者各种不可忍受的原因,那肯定是必须立马马上离婚了,那像出轨了还要留着过年吗?而且如果两人想清楚了,离了婚还可以复婚,不需要什么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