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没有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罪,骗取国家资金涉嫌诈骗,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个体户老板廖熙秀通过虚增建造瓜菜大棚面积,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百余万元,一审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作为监管部门,本该层层把关看好钱袋子,然而,时任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局局长王秀玺、副局长黎运书却把国家财政补贴当“摇钱树”,充当内鬼和帮凶,大肆收取好处费。
近日,白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秀玺主动投案自首、真诚悔罪、积极退赃,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免予刑事处罚。黎运书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执法者为何蜕变成帮凶?《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多个部门,揭开了县农业局正副局长联合个体老板的骗补内幕。
审计牵出了骗补副局长
2014年3月至4月,海南省审计厅对白沙县政府财政补贴瓜菜大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海南万宁籍个体老板廖熙秀成立的白沙向民等三家瓜菜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瓜菜大棚项目工程,也在审计之列。
根据审计结果,三家瓜菜专业合作社实际建设大棚面积为133.66亩,共虚报面积133.34亩,骗取国家财政补贴133.34万元。
对此,海南省审计厅将审计报告及时移送给了检察机关。2015年6月,白沙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此线索展开初查。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瓜菜大棚建设项目是由白沙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黎运书具体负责。瓜菜大棚验收当日,县农业局局长王秀玺、副局长黎运书参加,最后,正副局长均在验收合格确认表上签名。
据介绍,黎运书打听到海南省审计厅对大棚进行审计的消息后,一直惴惴不安,终于不堪压力,于2015年8月12日到白沙县检察院投案自首,这起重大骗补案逐渐浮出水面。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人民网—正副局长协助个体老板骗取国家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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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骗取国家补贴资金家电老板获刑
惠民政策在有些人眼中成了“唐僧肉”,柴在闻喜县城经营一家五金家电门市部,在县商务局申请备案后,取得“家电下乡”产品经销资格。
从2015年开始,柴从网上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之后,柴以家电厂家做活动免费发放洗衣粉的名义,骗取一些农民的身份证和户口信息。
这些农民的个人信息,成了柴的工具。在未实际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情况下,柴先后使用骗取的个人身份信息,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虚假销售产品及补贴信息1184条。柴共骗取国家补贴资金45.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补贴资金45.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从重处罚。鉴于柴能自愿认罪,属坦白,可酌情从轻处罚。柴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处罚金10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45.2万元。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骗取国家补贴资金 家电老板获刑
骗取国家补贴资金,该行为涉嫌诈骗,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处理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