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音乐教学中体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2024-11-23 05: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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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罗丹说:“艺术就是情感。”音乐美,即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音乐课程作为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点就是情感审美。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音乐教育的基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因此,音乐教学的重要机制,在于有情感的教师面对有情感的学生,音乐教学的全部过程,应是一种自觉的审美体验过程。
而兴趣对于学习的重要意义,早已被人们所认识,爱因斯坦的“热爱,是最好的老悄物师”即是一句至理名言。兴趣不是先天的,而是在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兴趣一经形成,便会磁石般地吸引着人们去参与、从事和认识某种活动。因此,培养学习兴趣对于任何一种教学来说,都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
音乐兴趣是学生音乐学习的动力,如果有了对音乐稳定而持久的兴趣,就可以激起对各种音乐实践活动的积极参与,进而获得良好的音乐学习效果
首先,发挥学生主体的有效性。在以前的音乐教学里,我们总是有固定的教学步骤,如从乐谱和音符入手的识谱训练,从时值出发的节奏训练,着眼于音程、和弦的听觉训练等等。这种理性的、枯燥的机械操练,不可能使学生产生审美体验,学生厌烦这类学习是必然的。正确的途径应该是:把音乐教学作为一个审美感知和审美发现的过程。这样学生会从音乐中找到很多美好的东西,我们应该让学生成为音乐课堂上的启兄液主人,让他们去寻找美,去表达美的感受!这种模式会让音乐课也更加美好,学生兴趣会有很大的提高!音乐知识也会不自然的渗透到了给了学生。

其次,以情动人。
选择具有欣赏价值,能够唤起学生内心最真的感情,能引起学生情感共鸣的东西是实现音乐教学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这些东西包括:音乐作品的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如《我们的田野》这首歌,它的立意与情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之心灵萌发美的种子。使学生听了还想听,唱了还想唱,百听不厌,百唱不烦。这种曲调和音韵美磁石般地吸引着学生,久而久之,自然就形成了“润物细无声”的审美功效。在教这首歌曲时,我让学生自己看歌曲、歌词,让他们展开丰富的联想,甚至让他们去绘画!学生得到了很好的审美体验!有的同学说听到这首歌,就像回到了美好的过去,有的同学说,唱着这首歌,就像走进了诗一般的画中……
换句话说就是教师要善于煽情,让学生及时进入审美“感觉”,在教《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曲时,让学生观看电影。并以亲身经历尘迅向学生讲述母亲对我一生的关爱和影响,然后再让学生回忆自己的母亲,学生很快便被感动,随即进入到歌曲的情境中。
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的特有魅力,根据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持久而稳定的兴趣和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