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解释: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本条是对男方离婚请求权行使时间上的限制性规定。本条与1980年《婚姻法》第27条的规定相比,增加了“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同时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相一致。 本条规定了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三种情形: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二是女方分娩后一年内;三是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婚姻法》对妇女特殊时期的权益作出保护性规定的目的是,在上述三个特殊时期内,一方面妇女在生理和心理上有一定负担,身体比较虚弱;另一方面胎儿和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需要精心地护理和照顾,如果此时男方提出离婚,既影响妇女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胎儿或婴儿的健康发育和成长。因此,法律作出上述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该条文的具体含义解释如下:
(一)“怀孕期间”的含义 本条规定的“怀孕期间”,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夫妻双方发生性关系而造成的怀孕,在该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女方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笔者认为,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而不涉及法律问题。因此,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处理;3.本条规定的“怀孕期间”,不包括女方在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期间。这是因为女方已经违背了夫妻应该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再对其特别保护必将损害男方的合法权益。
(二)“分娩后一年内”的含义 所谓分娩,是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这段时期。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论婴儿是否活着出生,也不论出生后是否死亡,分娩后一年内男方均不得提出离婚。
(三)“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的含义。 中止妊娠包括自然中止妊娠和人工中止妊娠。本条对中止妊娠的原因未加以限制性规定,因而,无论是自然中止妊娠,还是人工中止妊娠,在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限制男方提出离婚请求,均符合婚姻法保护女方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法律精神。
(四)“女方提出离婚的”含义 在上述三个特殊时期,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女方自愿放弃法律对自己的特殊保护,说明其本人对离婚已有思想准备,或者维持婚姻关系可能对女方自身或胎儿、婴儿造成重大不利。在此情况下,法院对女方提出离婚的请求应当受理,并应根据夫妻关系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准予离婚。此外,如果男女双方在上述期间自愿离婚,法院也应当受理。
(五)“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含义 这里所说的“确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存在过错,严重损害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不同意其配偶提起的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依然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这是因为当女方存在严重过错时,足以证明该女方主观上已经不再珍惜自己的婚姻,客观上其过错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受理该离婚请求,不仅符合婚姻自由的原则和婚姻的本质,也合乎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六)本条属程序性限制规定 本条规定是对男方在一定期限内行使离婚请求权的限制,这是一种程序上的限制性规定,它只是推迟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时间,并不涉及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实体性问题。待上述期间届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男方什么情况下不能提出离婚?问这个问题的人一定是有责任心的人。
作为男人,不能提况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女方怀孕的时候不能提出离婚。
女人在怀孕的时候,一定是一生最脆弱的时候,因为孕育着一个新生命,所以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都会产生巨大的改变。
而此刻,女人对于男人的需要,也是一生中最浓烈的时候,她并没有任何人可以依赖,除了孩子的父亲。
如果此时男方提出离婚,那么对于女人的伤害,无疑是成倍的增加,所以女方怀孕的时候,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无论是从感情还是从道德。
其次,女方遭遇困境的时候,不能提出离婚。
既然两个人相爱并步入婚姻,那么一定是有感情基础的,所以当女方遭遇困境或者生活不顺的时候,男方不应该提出离婚。
这不仅关乎感情,更关乎做人的道义。
女人本来就处于弱势,当他遭遇困境的时候,作为男人应该施以援手,更不用说是你的妻子,此刻提出离婚,无疑对她来说是雪上加霜。
最后在孩子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协商的时候,不能提出离婚。
父母离婚对孩子来说是一个无法挽回的伤害,无论双方怎么弥补,孩子都会觉得是童年的缺失。
所以在离婚前,一定要充分考虑孩子的问题,当双方就孩子的问题达成统一协议的时候,才可以提出离婚。
如果这个问题并未形成统一的意见,最好先不要提出离婚。
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在提出离婚前,一定会衡量现实,找一个恰当的时候提出,这才是一个男人应有的担当。
男女能在千万人中与某一个人缔结一段婚姻关系,是十分有缘分的事情。随着男女双方感情的变化,可能会发现自己的婚姻关系对于自己而言成为了一种束缚,想要通过离婚来摆脱这种束缚。但是人不只是感性的动物,还是要有理性的的判断,在下面两种情况下,男方不能也不应该提出离婚:
首先是当妻子怀孕的时候。女人下定决心孕育去孕育一个生命,是十分了不起的行为。但是怀孕本身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无论是对生理还是心理而言,都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从生理方面来看,随着宝宝在肚子里面的成长,女性会出现各种孕期反应,会孕吐、长斑、会有走路、睡觉等等的折磨,此时的妻子是十分需要丈夫的关怀与照顾的。
从心理方面而言,怀孕时期的女性生理上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既有对即将到来的生命的欣喜,更有对孕育未来生命的担忧和恐惧。加之,怀孕带来的形体上的改变也会影响情绪,因为女人都是爱美的。所以,孕妇的情绪总是起伏多变。
总而言之,当妻子怀孕的时候,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的层面,都不应当提出离婚的要求。
第二个时期是当妻子尚处在哺乳期的时候,不应该再给与她婚姻破碎的折磨。孩子呱呱坠地意味着身份转变的完成,妻子不再是单纯的伴侣的角色,还是孩子的母亲。妻子承担着照顾婴儿,陪伴它成长的绝大责任。这个过程需要付出极大的耐心和精力,加之身体激素的不均衡,导致哺乳期的女性心底十分脆弱,产后抑郁屡见不鲜。
总而言之,离婚是一件十分慎重的事情,不能任性而为之。
为了照顾女方特殊的生理情况,在下列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一) ,怀孕期间;( 二) ,分娩后1年之内;( 三) ,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