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确定该人是否属于工伤事故。其《安全生产法》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91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处罚细歼橘则等都有规定。但这些处理规定都是指较大的事故而言;对于你提的情况,我认为你应到当地安监部门明改丛查询本地的相关处罚规定就可知道(省、市级安全生产激樱法规)。
处罚是活的。领导说了算。
这个可有可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