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请问一下,我被人打了,面部骨折,手术上了钢板,现在出院了,要在半年后进行第二次手术,

我什么时候适合做伤残鉴定,应该怎样去和对方说赔偿
2024-12-04 23: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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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伤势稳定后,就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了;

  2.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回答2:

出院,伤情稳定后即可进行伤残鉴定。第二次手术的费用,可纳入后期治疗费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