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自1901年颁发以来,共有六位华人获诺贝尔科学奖,他们分别是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李远哲、朱棣文和崔琦 。
1957年,李政道和杨振宁因“发现宇称原理的破坏”而被授予诺贝尔物理学奖。
1976年丁肇中因“发现一类新的基本粒子”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
1986年李远哲因“发明了交叉分子束方法使详细了解化学反应的过程成为可能,为研究化学新领域—反应动力学作出贡献”而获得诺贝尔化学奖。
1997年朱棣文因“发明了用激光冷却和俘获原子的方法”荣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1998年,崔琦与德国的霍斯特·斯托尔默和美国的罗伯特·劳克林因在量子物理学研究做出的重大贡献而获诺贝尔物理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