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因此,任何一个国家的法院都无权冻结查封在他国的财产。但如果财产所在国和案件受理国有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建立了司法协助关系,案件受理国法院可以根据条约或协议,请求财产所在国法院予以司法协助。
首先,中国法律对它国没有效力;其次是中国司法机关在它国没有权力;再次是国际司法协作主要是刑事案件的合作,民事案件或纠纷很难启动国际司法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