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封建等级制度是以土地关系为纽带,通过层层分封而形成的。主要作用是协调和维护封建主内部的利益,更有效地统治下层人民,其基本特征是封主和与附庸的臣属关系的建立。
由于土地是层层分封的,附庸只承认自己直接受封的人为封主,对自己封主的封主则没有臣属关系。所以,在西欧出现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现象。
这种情形使封建等级制度复杂而混乱。如封建主甲可以是乙的封主,而乙的封臣又可以是甲的封君,往往一个封建主有多个封臣,从而加剧了封建主之间的争夺和冲突,出现割据混战局面。
扩展资料:
西欧的封建制度是从6世纪开始,到11世纪前后基本确立的一种新的社会制度。西欧封建制度,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两个不同的社会历史交叉,两种社会历史因素相互综合的结果。
公元3世纪以来,罗马帝国境内盛行的隶奴制中已经孕育着新的封建关系萌芽,这种制度在实质上看就是封建生产关系的萌芽。这是因为占有主要生产资料的大地产者,已经不能完全占有劳动者本身及其劳动。
在经营方式上,大土地所有制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相结合,剥削形式主要通过地租,这已经同封建的生产方式非常接近。另一方面随着日耳曼征服者的足迹所至,日耳曼人的土地制度和社会组织也开始发生了变化,社会结构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
日耳曼人的君主、贵族和罗马天主教会势力日益合流,共同形成了西欧封建统治阶级。农民被剥夺了土地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成为农奴,受封建主的剥削和奴役,成为欧洲封建社会的主要被统治阶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欧封建等级制度
西欧封建等级制度的特点是:
1.以土地关系为纽带,通过层层分封而形成。
2.封臣对封君行臣服礼并宣誓效忠,从封君那里接受采邑。
介绍:西欧封建等级制度(feudal hierarchy),它是指西欧封建主之间依附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等级关系。通过行臣服礼和封受采邑(土地)等手段,两个封建主之间结成君臣关系,在上的称封君,在下的称封臣。封臣对封君行臣服礼并宣誓效忠,从封君那里接受采邑。为了扩大自己的权势,封建主之间竞相封受土地,形成十分复杂的封建君臣关系。
为了扩大自己的权势,封建主之间竞相封受土地,形成十分复杂的封建君臣关系。一个人同时有若干个封君,即从多个封君那里获得多个采邑,他也可以拥有更多的封臣,层层分封,层层效忠,大大小小的封建主因这种君臣关系而形成不同等级,并有着不同的贵族头衔。
以土地关系为纽带,通过层层分封而形成;其基本特征是封主和与附庸的臣属关系的建立;封建领主往往坐大,造成国家分裂割据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