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韩非、毛亨、张苍、浮丘伯。
韩非和李斯是他最得意的学生。
1.李斯(约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 。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年轻时做过掌管文书的小吏,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李斯辞去小吏,到齐国求学,拜荀卿为师。 荀子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张,也是研究如何治理国家的学问,即所谓的“帝王之术”。李斯学完之后,经过对各国情况的分析和比较,决定到秦国去。
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 实行郡县制。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之后又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为指导的。李斯在他生平的后期,虽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化,但是他仅仅是一个提出者,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执行者。此时的李斯,已经没有了“以法治国”的志向。他已经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后期的思想是否应该归入法家的体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法家的最完全的执行者。
文学作品
李斯散文现传四篇,计为《谏逐客书》《论督责书》《言赵高书》《狱中上书》。李斯作品除上述散文外,还有碑铭。秦始皇先后曾五次巡行天下郡县,其中自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至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四次巡行中,都命李斯刻石记功,计有《邹峄山刻石》《泰山刻石》《碣邪台刻石》《之罘刻石》《东观刻石》《碣石刻石》《会稽刻石》等七通。
2.韩非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韩国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 ,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韩王之子,荀子学生,李斯同学。韩非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韩非将自己的学说,追本溯源于道家黄老之术,他对老子《道德经》有相当大的研究,《韩非子》中,著有《解老》、《喻老》等篇,集中表述了韩非的哲学观点。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被誉为最得老子思想精髓的两个人之一(另一人为庄周)。
韩非子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韩非深爱自己的祖国,但他并不被韩王所重视,而秦王却为了得到韩非而出兵攻打韩国。韩非入秦后陈书秦王弱秦保韩之策,终不能为秦王所用。韩非因弹劾上卿姚贾,而招致姚贾报复,遂入狱。后李斯入狱毒之。韩非人虽死,但是其法家思想却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韩非子》为秦国治国经要。帮助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韩非的思想深邃而又超前,对后世影响深远。
韩非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著有《韩非子》,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韩非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思想。
荀子的学生最著名的两个分别是李斯和韩非,李斯帮助秦国统一天下,韩非则写了《韩非子》成为法家的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