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社保从公司减员,是不是一定可以证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

2024-11-17 06: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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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用人单位不给你交社保并不能证明劳动合同解除了。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1、过错性辞退。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非过错性辞退。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回答2:

不是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用人单位不给你交社保并不能证明劳动合同解除了。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1、过错性辞退。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非过错性辞退。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回答3:

是的
因为要到社保局去办理社保减员
必须带一份 解除劳动的证明书给社保局

现在在公司和社保局都证明你已经失业不在该公司工作了
只差给你一份离职证明和一份劳动合同了

你有权要求他给你开离职证明
如属于失业的还要凭此证明办理失业呢
如果他们不给你开
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他

回答4:

社保减员证明单位已经同意和解除劳动关系。但不给员工出据离职证明这行为是违 法的。

回答5:

这还是两个概念。你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你开具离职证明。如果他们拒绝,你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