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政策性住房,子女可以继承,但是如果出售需要补足差价款。其它正常继承。
他是我叔叔,但是他是低保户。国家补偿给他的房子。我又多拿十五万。把房子的面积扩大啦。以后我叔叔如果去世了,这个房子属于谁的?说产权才60年。
低保户现在叫妹妹照顾他,他把房子给了妹妹,这种情况,这个低保户会没有吗
户低保户死后房子当然归国家所有了,因为必定是国家给盖的房子,所以死后必须国家收回产权归国家所有国家来处理低保户的房子是最合理的,也最合法。所以希望低保户的子女们,不要在你们那爸妈死后后还想挣你爸妈的房子不属于你们的了,已经属于国家所有,毕竟是国家给盖的。所以归国家所有是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