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招标公司回复的质疑函不满意该怎么写投诉函有版本参照吗。

2024-11-03 05: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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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①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②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对异议作出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能改正并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投标人收到异议答复后有权进行投诉,但投诉时间应当在收到异议后10日以内。只要投标人收到异议答复后,不再提出异议,时间超过10日以上就无权进行投诉。
所以,投标人答复的时限可以认为是10日。而且,根据上述法规,招标人对异议作出答复,有权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为了防止继续产生纠纷,招标人可以等候10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