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们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又根据该法第46条有七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你说的情况你的单位没有给你买任何保险那么就违反了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条款。因此可以依据第46条之规定请求补偿。劳动仲裁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先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的。
您没有签劳动合同 那么仲裁起来肯定会很困难 因为合同是一切的前提 不过您可以通过其他的一些证据来证明您和原来的单位的确存在事实劳动用工关系 这样的话 也可以申请仲裁补缴 不过在做着一切之前 您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您公司的问题 让他们先去查一查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你应当以未签劳动合同及未缴纳保险 提出辞职 而不是个人原因辞职
这种情况下辞职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标准为工作每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不足半年的为半个月 超过半年的一个月
只要你能提供有效的证明能证明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仲裁,具体的仲裁流程可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热线: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