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招投标类采购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天。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条件中有一条是"招标所用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竞争性谈判适用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拓展资料: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
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降低采购风险。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你好,这个问题应该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专门面对询价、竞争性谈判等采购形式。
第二十九条 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竞争性谈判公告至开标要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法》第二十八条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主要是看评标法,招标文件或者说采购文件里会写的很清楚。一般都是根据评标法打分,算出加权平均数,作为基准价,再跟基准价比较哪个更接近评标基准价分数越高越容易中标或者中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