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职工责任大小,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则全额赔偿;若重大过失造成的,则部分赔偿,赔偿比例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次,确定好责任之后,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员工赔偿损失,每月从员工的工资中予以扣除。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