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办理过转诊手续,经过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批准,且在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的,才可以回社保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医保待遇;
2、办理该手续时:应由本人凭身份证、社保卡等,向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的工作人员申请办理转诊手续,再由当地的社保部门批准;
3、具体需要办理的程序及证件、资料,可以事先咨询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