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被告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请举例说明。谢谢。

2024-11-16 07: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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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甲、乙两人将丙打伤,丙可以起诉甲和乙,甲乙为共同被告。
甲欠乙的钱,丙欠甲的钱,债权到期了,此时都没还钱,而甲懈怠与对丙的债权,此时乙就可以以代位权起诉丙,甲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