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工龄有效。工作10年,可以提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签劳务派遣合同要注意的要点:
派遣协议的内容要明确,用工单位应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相关内容,以防止责任约定不清招致的风险。具体而言,在签订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对于被派遣员工的基本信息应予以明确,同时,对于工作岗位的基本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具体说明。
二、明确劳务派遣期限。《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对此,企业作为用工单位应谨慎,规避违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期限带来的风险。
三、明确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劳务派遣作为一种三方关系,企业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在协议中明确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防止发生纠纷时责任不明的情况出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二款(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表明你与用人单位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当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现实是单位仍然留用你,就是要你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就是单位的违法之处。当然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到期而与你终止劳动合同的。那样用人单位是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你的工龄无论如何也是应当从你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之时算起的。只要用人单位给你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费,你的工龄就永远是有效的。
无所谓了啊,只要你一直在这家公司上班,和以前福利、待遇一样没什么了,现在很多企业为了省事让派遣公司管理。工龄肯定按你开始进这家公司算了。假如有一天公司要辞退你的话,你可以去申请仲裁的,你肯定有理了。不到万不得已没必要。和气生财。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