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离职应当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后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员工工资。因此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你真的有急事,可以和老板商量。但是如果没有急事,可以再帮老板干点时间,毕竟过年了,好歹过年这段时间干完,明年就不要来他这里。楼下说的仲裁,我觉得没这个必要,打官司你以为不要花钱啊,说话不腰疼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正常辞职要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申请,我建议你这样做,如果不行再到劳动局投诉,他们很快就帮你解决的。
如果你真要走,而不放你走,那就去申请仲裁,要求对方补偿你双倍工资差额等。
做人要厚道,年底啦现在怎么找人,相互体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