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起诉警察渎职等,对个人还是对公安局?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吗? 这个案件并非是警察渎职,因为该警察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不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性质是司法机关,而不是行政机关,所以不能依据《行政诉讼法》,而是《刑事诉讼法》。 这种情况下,因为你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你所描述的情况事实,故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理睬你。
这与渎职没有关系。一、你怎么知道你前妻身上携带有些什么物品呢?二、前妻身上携带的物品你没有资格领取呀!公安局可以不给你的,只有真系亲属可以领。三、建议家属向办案单位的上级部门反映就可以了。参考吧!
如果你的前妻已判刑的话,你向她了解一下,警察对涉案的物品进行扣押是要制作扣押物品清单并附 卷的。如果已判刑,案卷是在法院的。如果于案件无关,你可以找办案人员领取。办案人员不给的话,你向他的领导反映,应该能找到的,希望你问题能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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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对整个单位。